关于征求对《广东药学院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等基层党建工作制度意见的通知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基层党建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党委《关于切实加强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制度建设的通知》(广药发(2013)39号)等文件精神,党委组织部新建或修订了《广东药学院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5个我校基层党建工作制度,现面向各二级党组织征求意见建议。请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结合本单位基层党建工作实际,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并在2013年11月26日(周二)下班前以书面的形式报送党委组织部。
附件:
1.《广东药学院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
2.《广东药学院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3.《广东药学院党建经费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
4.《关于进一步规范我校党的组织生活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5.《广东药学院党支部工作条例(征求意见稿)》
广东药学院党委组织部
2013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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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