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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我校新一届中层领导干部进行试用期满考核的通知
日期: 2010-05-14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校区,附属第一医院,各二级学院、部、处、室,直属单位:

试用期考核工作是干部队伍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2009年6月我校完成了新一届中层领导干部的换届工作,根据《广东药学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的有关精神,学校将对新一届中层领导干部进行一年试用期满考核。现将本次考核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的意义和目的

实行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是我校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广东药学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把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一项重要制度规定下来,明确要求对新提任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考核。通过考核,不仅使大家对试用期干部的表现有全面的了解和评价,而且有利于干部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激发工作热情,提高和完善领导水平和管理能力,为今后的工作打下更好的基础。

二、考核对象及考核内容

2009年7月换届产生的各二级学院(含部、研究所、中心、室、图书馆)处级行政领导干部,机关处级领导干部,提任的正、副科级干部。党委组织部主要对处级以上干部在试用期间的德、勤、能、绩、廉进行综合考核,全面考核干部在试用期内的思想政治、组织管理、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着重考核其所任职务的适应能力、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工作实绩。科级干部的试用期满考核由各单位自行组织考核,考核结果在规定时间内报组织部。

三、具体程序

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由党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和实施本次考核工作。考核时间安排在5月中旬至6月中旬,具体方法和步骤如下:

1、个人总结(个人书面述职)。被考核干部以书面的形式认真总结一年来的任职表现,要求客观具体,用实例和数字叙述,力戒空话、套话。填写《广东药学院处级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表》和《广东药学院科级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表》(见附件),表中工作总结字数控制在1500字左右。

2、民主测评。机关处级领导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召开由机关全体干部、二级学院(含部、研究所、中心、室、图书馆)党政负责人等参加的民主测评会;二级学院(含部、研究所、中心、室、图书馆)处级行政领导干部试用期满召开由分管校领导、所在单位全体教职工参加的述职及民主测评会。参会人员根据被考核人试用期一年来的工作情况,客观、公正、公平地进行无记名测评投票。会后由党委组织部统计汇总,处级干部的考核结果反馈给试用干部的主管领导。

3、撰写考核意见。处级干部由主管领导根据其试用期间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写出主管领导书面考核意见,科级干部由被考核对象的所在部门根据其试用期间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写出部门领导书面考核意见。

二级学院(含部、研究所、中心、室、图书馆)于5月24日前上报召开民主测评会的时间、地点、参会人数,在6月15号前完成民主测评。机关中层领导干部试用期满民主测评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要求各二级学院(含部、研究所、中心、室、图书馆)、机关各部门将《广东药学院处级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表》和《广东药学院科级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表》汇总,并于6月15日前上交党委组织部。

四、试用期满干部的管理

(一)干部试用期满,经组织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干部试用期满考核中,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达到三分之一以上或因其它原因,经党委研究认为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级安排工作。

(二)干部任职试用期满的考核情况和结论,填入《广东药学院处级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表》和《广东药学院科级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表》,由党委组织部统一归档管理。

五、组织领导

本次处级、科级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工作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党委组织部负责安排,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附:1、《广东药学院处级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表》

2、《广东药学院科级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表》

中共广东药学院委员会

2010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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