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党章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按照程序,通过外调函的方式,做好发展对象的政治审查工作。学生发展对象的外调函加盖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公章,由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负责外调。教工发展对象的外调函,由学校党委组织部统一印制并加盖组织部公章,由教工发展对象所在二级党组织负责外调。
各二级党组织要严格按照程序,做好发展党员的工作,切实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党委组织部对新发展党员材料中缺少外调函的将不予审批。
党委组织部
2009年11月11日
附件1、广东药学院入党对象(学生)政审外调函(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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