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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药学院公开招聘药科学院、生命科学与生物制药学院院长、图书馆馆长公告
日期: 2012-11-26 信息来源: 点击数:

一、学校概况

广东药学院坐落在风光旖旎的岭南历史文化名城、改革开放的前沿—广州市,由位于广州的广州大学城校区、赤岗校区、宝岗校区和中山校区四个部分组成。广东药学院是广东省热门高校,广东省培养药学、预防医学和临床医学人才的摇篮,广东省国家执业药师培训中心,广东省医药卫生系统继续教育的重要基地。

学校具有50多年的办学历史。她的前身是建立于1958年的广东省卫生干部进修学院。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升格为普通本科学校,定名为"广东医药学院"。1994年2月,为了适应广东经济进一步发展要求,更名为"广东药学院",成为继中国药科大学、沈阳药科大学之后,我国的第三所独立建制的高等药科学校。

学校现设有药科学院、中药学院、生命科学与生物制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临床医学院、医药信息工程学院、医药商学院、医药经济学院、食品科学学院、医药化工学院、护理学院、基础学院、人文社科部、外国语学院、体育部、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培训中心、健康学院等19个二级院(部)以及图书馆、现代教育技术中心2个教辅单位,设有预防医学、药学、临床医学、卫生检验、药物制剂、中药学、市场营销、公共事业管理、生物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国际经济与贸易、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化学工程与工艺、生物科学、生物医学工程、制药工程、护理学、人力资源管理、食品质量与安全、中药资源与开发、电子商务、中草药栽培与鉴定、食品科学与工程、临床药学、物流管理、保险、应用化学、电子信息工程、英语、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生物制药、中药制药32个本科专业。现有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中药学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近20个硕士学位点,并拥有1个专业学位硕士授予权。

二、招聘岗位

药科学院院长、生命科学与生物制药学院院长、图书馆馆长

三、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范围招聘。

四、任职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中国和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

(二)坚持原则,治学严谨,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

(三)熟悉高等教育规律,具有高等学校或科研院所工作经历,能够准确把握应聘岗位相关学科发展趋势,在应聘岗位相关领域具有国内外现行公认的学术水平和影响力。掌握所属学科前沿动态和趋势,对学科建设和发展学术有创新性构想。

(四)工作思路清晰开阔,开拓创新意识强,学风严谨,具备开展学科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所需要的组织能力、管理水平和专业知识及团队合作精神。

(五)具有先进的现代大学办学理念,曾担任过一定的领导职务,对学院管理和提升学院办学水平有较丰富的经验。长江、珠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优先。

(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以及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详见岗位要求细则)

(七)要求工作关系转入本校,不接受兼职。

(八)身体健康,能全时全职在校履行职责。

五、有关待遇面谈

六、报名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三个月。

七、应聘方法及招聘程序

(一)应聘者需提交如下材料

1.个人学习和工作简历,

2.身份证(或护照)、学位和职称证书复印件;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获学历学位证书需提供教育部认证书。

3.不低于2000字的岗位工作设想、计划;

4.本人的通讯地址、E-mail地址和电话联系方式;

5.能充分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各种材料,包括:

(1)论文、论著目录

论文目录应包括论文题目、杂志名称、发表时间、排名等。

著作目录应包括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日期和本人执笔内容。

(2)论文被收录和引用情况。论文收录情况主要统计国际上著名的检索工具,如SCI、EI等,主要提供被收录论文检索号及其总数,可在论文目录中注明。

(3)重要获奖情况,包括奖项名称、级别、年度、本人排名和获奖证书复印件。

(4)主持完成的科研课题。包括项目名称、研究意义、本人作用、项目来源和经费情况。

(5)主要代表性论著5篇(册),可用复印件。

(二)招聘程序

1.应聘者报名;

2.资格审查;

3、业绩审核;

4.应聘人员面试答辩;

5.面试通过者参加体检;

6.组织考察、公示;

7.报批人社厅、调入关系并签订服务协议;

八、聘任说明

院长聘期为四年,其中试用期一年,一年后学校按合同规定的责任、目标及要求进行考核,合格者正式受聘。聘期满后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聘。

九、联系方式及其他事项

校内应聘人员请将上述资料直接送交人事处。校外应聘人员请将上述资料邮寄至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大学城外环东路280号广东药学院行政楼北楼四楼人事处。

邮政编码:510006

联系电话(传真):020-39352071,39352073

特此公告。

广 东 药 学 院

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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