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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党员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
日期: 2012-03-22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

根据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在第十一次党代会报告起草中充分发扬民主的工作方案》(粤委办〔2012〕6号)的通知以及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党员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粤教工委组函【2012】8号),省委要求各级党组织开展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核心任务,对省第十次党代会以来的工作、经验和体会进行回顾梳理,对广东面临的形势与挑战进行分析思考,对今后五年的目标、任务和措施提出意见建议,为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提供重要决策参考,营造良好氛围,努力把召开省党代会的过程变成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过程,变成调动全省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凝聚人心和振奋精神的过程。

二、时间安排

各二级党组织于3月28日前组织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结合省委组织部发放的《省第十次党代会以来工作及今后五年工作期望的调查问卷》,鼓励广大党员畅所欲言,激发参与热情。

请各二级党组织将组织生活会情况整理形成的书面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稿)和填写好的调查问卷(每个二级党组织填报一份)于3月28日前报党委组织部。

联系人:方娟

联系电话:39352223

邮 箱:gdyxyzzb@163.com

附件:省第十次党代会以来工作及今后五年工作期望的调查问卷

广东药学院党委组织部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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