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区、二级学院、部、馆、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中药学院的发展需要,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对中药学院办公室主任(正科级)管理岗位进行选拔配备,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依据,围绕我院印发的《广东药学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认真贯彻执行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坚持党管干部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以及工作需要与个人志愿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选贤任能,促使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拥护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努力建设一支政治清醒、信念坚定、坚持原则、求真务实、爱岗敬业、勇于创新、勤政廉政的干部队伍,为我院改革发展和实现综合性医药大学的发展目标提供坚强的干部保证。
二、职位及要求
职位职数
| 级别
| 任职
基本条件
| 任职资格
(具备其中一种)
| 职位具体要求
|
中药学院办公室主任
1名
| 正科级
| 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 1.正科级岗位要求在任正科级干部或在副科级岗位上工作2年或2年以上,本科以上学历;
2、业务干部(专业技术人员)提升正科级领导职务,原则上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以上,本科以上学历。
| 具有一定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原则性强,思想作风正派;有一定的行政管理、组织协调和社会活动能力,服务意识、纪律观念、大局意识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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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选拔任用方式
在全院范围内采取自荐报名、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常委会讨论决定、公示等选拔任用干部的程序和方式确定任职人选。选拔任用的具体办法如下:
报名:报名以自荐报名为主,也可以组织推荐,报名表在学院党委组织部领取或直接在党委组织部网页表格下载区下载《广东药学院科级领导干部推(自)荐表》。报名时间为12月2日—12月7日。
资格审查:由组织部、纪委、人事处等部门负责。
民主推荐:在学校召开一定范围人员的民主推荐。推荐会议由组织部派人主持。时间定于12月中旬。
组织考察:由组织部成立专门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考察。时间定于12月下旬。
以上工作完成后,由组织部按程序汇报工作情况,并经书记办公会议研究后,提交学院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
广东药学院党委组织部
201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