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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2010年度中央组织部代中央管理党费收支情况的通知
日期: 2011-10-31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广东省委组织部和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做好2010年度中央组织部代中央管理党费收支情况公示工作的通知》(粤组电传[2011]85号)(粤教组函[2011]11号)的要求,现将公示2010年度中央组织部代中央管理党费收支情况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内容:2010年度中央组织部代中央管理党费收入和支出情况。

二、公示范围:全校各二级党组织及所辖党支部、全体党员。

三、公示时间:2011年10月31日至11月6日(时间是一周)。

公示期间,如果大家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各二级党组织认真听取并记录,汇总后于2011年11月8日前反馈至党委组织部。党员个人可通过书信、“12371”党员咨询服务电话等方式,直接向省委组织部组织处反映意见建议。

附:

2010年度中管党费收支情况

广东药学院党委组织部

2011年10月31日

附件:

2010年度中管党费收支情况

一、中管党费收入情况

2010年度,中组部代中央管理的党费收入总额为21199万元。其中,各地各系统(部门)上缴党费20410.2万元,党员个人自愿多缴纳千元以上党费280.8万元,党费存款利息收入508万元。

二、中管党费支出情况

2010年度,中组部代中央管理的党费支出总额为10540.346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是:

1.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支出6643.8万元。其中,2010年春节前夕,拨给31个省(区、市)和中央各大系统(部门)3515万元,用于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拨给31个(区、市)3000万元,用于发放2010年度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生活补贴;中央领导同志和我部领导下基层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发放慰问金128.8万元。

2.抗灾救灾支出3646万元。其中,拨给新疆180万元,用于抗击雪灾;拨给云南等4省(区)500万元,用于抗旱救灾;拨给青海玉树500万元,用于抗震救灾;拨给湖北、海南等18省(区、市)2150万元,用于抗洪救灾;拨给甘肃舟曲300万元,用于抗击泥石流灾害和灾后恢复重建;给海地地震中遇难的8名中国维和警察家属发放慰问金16万元。

3.党内表彰支出250.451万元。向追授“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沈浩同志家属发放慰问金1万元;向授予“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刘义权、郭明义各发放奖金1万元;向抗震救灾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发放奖金211万元、向追授的抗震救灾优秀共产党员家属发放慰问金1万元,制作抗震救灾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奖章、奖牌、证书支出35.451万元。

4.其他。支付银行汇款手续费0.09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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