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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动全院共产党员积极参与扶贫济困日活动的通知
日期: 2011-06-17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关于组织高校党员积极参与扶贫济困日活动的通知》(粤教工委组函【2011】13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党员积极参与扶贫济困日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二级党组织要迅速传达《全省共产党员参与扶贫济困日活动倡议书》(以下简称《倡议书》),确保每一个党组织、每一名党员都了解并积极参与扶贫济困日活动。

2、做好党员捐款收缴工作。按照《倡议书》关于集中开展一次党员捐款活动的要求,发动全体党员向所在党组织按不少于1个月党费数额捐款。请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于6月30日前将捐款上缴学校财务处,并注明“xxx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党员捐款”,同时将捐款明细加盖公章后上报党委组织部。

3、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发动党员参与扶贫济困日活动,要坚持自愿原则,不搞硬性摊派,各二级党组织要严格做好捐款收缴管理工作,不得截留或擅自使用。

附件:全省共产党员参与扶贫济困日活动倡议书

中共广东药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1年6月16日

附件:

全省共产党员参与扶贫济困日活动倡议书

全省共产党员:

经国务院批准,省委、省政府决定自2010年起,每年的6月30日为“广东扶贫济困日”。在去年开展的首届扶贫济困日活动中,全省广大党员带头奉献爱心,积极捐款捐物,充分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展现了新时期共产党人的精神风貌。

今年是建党90周年,是“十二五”开局起步之年,也是扶贫开发“双到”工作攻坚之年。年初召开的省委十届八次全会,明确提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核心任务,为扶贫济困日活动注入了更为深刻、更加丰富的内涵。为此,省委、省政府把“人人奉献爱心,共建幸福家园”作为今年扶贫济困日活动的主题。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广大共产党员的表率作用引领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扶贫济困日活动中来,我们向全省广大共产党员发出如下倡议:

一、集中开展一次党员捐款活动。6月30日前,向所在党组织按不少于1个月党费数额捐款。捐款逐级汇缴到各地级以上市委组织部和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党委,南方航空集团公司、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钢铁集团公司、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后,由各地各单位直接汇入省扶贫基金会接受捐赠的账户。

二、开展一次访贫慰问活动。6月30日前后,结合“三服务”(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工作对象)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实践活动,积极参与所在党支部组织的到对口帮扶贫困村开展特殊党日以及访贫慰问、送温暖献爱心等系列活动。

三、参与一次募捐活动。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带头参与社区扶贫募捐活动、人人奉献爱心“一元捐”活动、机关干部募捐活动等扶贫济困日系列活动,发挥党员的示范带动作用。

扶贫济困齐参与,创先争优作表率。让我们以开展扶贫济困日活动为契机,带头奉献爱心,给力幸福广东,以实际行动向建党90周年献礼。

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

中共广东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2011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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