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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院创先争优活动群众评议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11-05-16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督促全院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践行公开承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根据中央和省委的部署和要求,按照广东药学院党委《关于在全院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广药发〔2010〕33号)的精神,现就做好我院创先争活动优活动群众评议阶段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议的内容

群众评议要紧紧围绕“推动学院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服务师生、加强基层组织”的总体要求和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做“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进行,将履行职责、践行承诺、发挥作用的情况作为主要内容。

对基层党组织的评议主要包括:1、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兑现公开承诺情况;2、推动学院的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3、为师生办实事、解决困难的情况;4、加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

对党员的评议主要包括:1、创先争优活动践行公开承诺情况;2、教工党员立足本职岗位争优秀、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学生党员在政治上、学习上带动同学共同进步,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评议的步骤与方法

各级党组织要围绕评议内容,通过以下步骤和方法,认真组织实施群众评议工作。

1、全面总结、开展自查。各二级党组织在5月中下旬前要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行阶段性总结,在广泛调查、收集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对创先争优活动开展的情况进行自查,总结成绩,查找不足,提出切实整改措施,形成书面自查材料,党员要对参加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进行小结。

2、召开会议、进行评议。各二级党组织应在5月下旬前召开民主评议会,完成党组织和党员的群众评议工作。

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支部的群众评议由书记负责组织开展,参加评议人员应包括下属党支部书记、党员代表和群众代表等;党支部的群众评议由党支部书记负责组织开展,参加评议人员应包括本支部全体党员及群众代表;对党员的群众评议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在党员逐一汇报参加活动情况和践行公开承诺情况的基础上,进行党员互评和群众评议。

对基层党组织的评议使用《广东药学院创先争优活动基层党组织民主评议表》(附件1),对党员的评议使用《广东药学院创先争优活动党员民主评议表》(附件2、3)。

3、查找原因、整改提高。将群众评议的结果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对群众评议中所反映出来的问题,深入查找原因,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落实。

三、几点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二党组织要深刻认识开展群众评议工作的重要性,强化责任落实,把群众评议工作抓好抓实。要强化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总结交流经验,确保群众评议工作不走过场。

2、注重内容针对性。要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公开承诺以及兑现承诺的情况为主要依据,有针对性地提出评议意见建议,注重评议本单位和个人中心工作的完成情况。

3、做好工作衔接。要做好群众评议与公开承诺、领导点评、评选表彰等其他推进方式的前后衔接,特别是要把群众评议评与评选表彰工作衔接好,评选表彰对象要在群众评议中采取自下而上、层层推荐的方式产生,把群众评议情况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4、注重结果运用。要高度重视群众评议情况的整改落实,对群众评议满意度低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应限期整改;对活动取得明显成效、群众评议满意度高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予以表彰和大力宣传,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

5、各二级党组织要在评议工作完成后及时汇总,并将开展群众评议的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总结内容应包括下属各支部、党员评议结果分析、存在问题、整改方向等内容(含电子版)于6月3日前报学院党委组织部。(电子版发送至组织部邮箱gdyxyzzb@163.com)

附件:

1、广东药学院创先争优活动基层党组织民主评议表

2、广东药学院创先争优活动教工党员民主评议表

3、广东药学院创先争优活动学生党员民主评议表

中共广东药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1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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