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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 201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11-05-11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

为顺利做好2011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党员档案转移工作,避免组织关系转接不及时、党员档案丢失等现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1年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转移继续由各党二级党委、党总支统一到党委组织部办理,办理流程如下:

1、为便于学生党建工作的开展,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可指定一人(党建工作联络员)集中负责学生党员的统筹工作。党委组织部将于5月10日召开2011届毕业生党员党支部书记培训会,集中统一培训学生党建工作联络员、毕业班党支部书记。

2、收集登记毕业生党员情况,认真填写《广东药学院201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情况登记表》(附件1),于5月21日前将毕业生党员基本信息电子版发送组织部(gdyxyzzb@163.com),经审核无误后再将纸质版盖章后交组织部。

3、《登记表》经组织部审查后,按《组织关系转移情况登记表和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填写说明》(附件2)填写《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以下简称《介绍信》)。(5月21-6月1日)

4、将《介绍信》送党委组织部审核,审核通过后加盖党委组织部公章。(5月27—6月10日)

5、填写《广东药学院2011届毕业生正式党员档案核对表、预备党员档案领取表》(附件3),分别到组织部领取毕业生预备党员入党志愿书,有正式党员申请自带入党志愿书的请汇总后交党委组织部,并到就业指导中心档案室借出(核查)毕业生正式党员入党材料。(5月27—6月11日)

6、将领回的《介绍信》中的第2、3联分发至毕业生党员,将预备党员的党员材料由学生自带。党员凭《介绍信》到接收党组织办理组织关系转移,并由接收党组织将回执联邮寄或传真至党员原所在二级党委(党总支)。

7、学生党建工作联络员将回执收集统计,对没有及时传回回执的党员党支部书记要及时跟踪。各学院数据库信息员要及时更新维护党员信息数据库。

二、结合往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和档案转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现就2011届毕业生党员离校工作作如下要求:

1、加强对毕业生党员的离校教育。组织他们学习党章,重温党的性质、宗旨和奋斗目标,铭记党员义务,增强党员意识,特别是加强他们对党员基本知识的教育。为确保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顺利开展,使每位毕业生了解组织关系转移需注意的事项,组织部将在组织部网页上向毕业生发出《致我校2011届毕业生党员的一封信》(附件4),请各党二级党委、党总支务必将内容传达到每个毕业生党员。

2、明确不同类型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具体方法。

对已经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应将党组织关系转往所去单位的党组织,学校原则上不再为毕业生党员保存党组织关系;

毕业生党员离校时暂时没有固定工作单位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原户籍所在地乡镇或街道党组织,也可以将组织关系转移到人才交流中心党组织。

所有毕业生在办理转移组织关系前一定要与接收党组织关系单位联系协商,明确开具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及具体内容写法。

办理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党员和预备党员,经本人提出申请,党组织关系可放在原支部,按照《广东药学院毕业生党员暂缓就业期间管理工作的暂行办法》要求填写“暂缓就业党员承诺书”和“暂缓就业党员联系卡”,必须保持与原党支部的联系,按时交纳党费,按时参加原党支部组织生活,预备党员按时提出转正申请,如无正当理由,半年不缴纳党费不参加组织生活,作自动退党处理。对于未办理暂缓就业的学生,原则上其组织关系不能留在学校。

3、加强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信息的收集和管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信息的准确性直接影响其介绍信的开具、党员档案的去向、党员信息数据库的报送等问题,因此,要求各二级党委、党总支提供的信息准确无误,以保证其后工作的开展。同时,毕业生离校后要加强组织关系转移信息的及时更新维护。

4、加强对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的管理,严格按照《广东药学院毕业生党员暂缓就业期间管理工作的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定期与挂靠党员联系、按时收缴党费、规范预备党员转正工作的开展。预备党员暂缓就业期间办理转正须与党组织保持密切联系,预备期满在所在党支部办理转正。

5、挂靠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程序:2005年以前毕业(含)挂靠学生党员,如在离校后需将组织关系转出,具体流程如下:与党委组织部联系,确定党员组织关系及党员档案的具体情况;与原二级学院党组织联系,及时缴纳党费。(二级学院党组织要开具证明、并将挂靠党员的信息及时更新);带报到证复印件(或接收党组织开具的证明)、二级学院党组织开具的证明到党委组织部办理。2006年以来的暂缓就业党员解除暂缓就业需转走组织关系的,先联系党支部书记交清党费,然后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毕业前仍未转正的预备党员需自带入党志愿书。

6、毕业生党员档案管理问题。毕业生正式党员的党员档案存入学生个人的人事档案袋,预备党员的党员档案由学生自带,组织关系申请留校的预备党员的党员档案由党支部书记负责保管。凡是正式党员申请自带党员档案由党支部书记汇总后到党委组织部,并到就业指导中心借出自带党员的党员材料。

7、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要指定专人负责研究生党员的组织关系转移工作。

附件:

1、广东药学院201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情况登记表

2、组织关系转移情况登记表和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填写说明

3、广东药学院2011届毕业生正式党员档案核对表、预备党员档案领取表

4、我校2011届毕业生党员的一封信

中共广东药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1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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