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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我院基层党的组织生活创新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11-04-18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关于深化基层党的组织生活创新工作的通知》(粤组电传〔2011〕11号)文件精神,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关于深化基层党的组织生活创新,创建教育系统组织工作示范点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现就深化我院基层党的组织生活创新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二级党组织要紧密结合我院党建工作实际,根据各部门组织工作的特点,分类型、有重点地深化组织生活创新工作,使党的组织生活在内容上满足基层党员的特点和内在需求,对党员的工作、学习、生活有帮助,能激发党员的参与热情。在形式上生动活泼、丰富多彩,适应时代要求。特别要与创先争优活动、建党九十周年及我院第五次党代会的召开结合起来,大力推进基层党的组织生活创新,提高组织生活的吸引力、凝聚力,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在此基础上全面总结我院基层党的组织生活创新工作,探索并规划出更加适应时代要求、更加受到广大师生党员欢迎的党的基层组织生活新模式。

二、工作安排

各二级党组织要根据工作要求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开展创新工作的工作指导,总结提炼本部门组织生活创新模式,特别要注意总结学院第四次党代会和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来在组织生活创新方面取得的成果,并将开展组织生活创新工作的成果材料(包括创新工作典型材料、总结及图片等支撑材料)及下一步开展组织生活创新工作的计划于4月26日(周二)下班前报送学院党委组织部(含电子版)。

中共广东药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1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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