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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学校党费收缴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
日期: 2011-03-22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省教育工委《关于对高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粤教工委组[2011]5)的要求,决定对2009年以来全校党费收缴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内容

1. 党费收缴情况:主要检查党员是否按规定的基数和比例按时、足额交纳党费;下级党组织是否按时、足额向学校财务上缴党费等情况。

2. 执行党费管理制度情况:党费管理是否有专人负责,帐目是否齐全。

二、 工作步骤

1. 自查:要求在2011年3月30日前将自查报告加盖公章上交学校党委组织部(离休办)吴军老师(含电子版)。

2. 抽查:4月6—8日将组织有关二级党委(党总支)的组织委员或负责收缴党费的同志进行有重点的抽查。

三、 工作要求

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党性建设、增强党员党性观念,务求取得实效。对检查、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违反党费收缴管理规定的,要按规定严肃处理;对未按要求交纳党费的党组织和党员,要做好工作,及时补足。

联系人:吴军 联系电话:34074353 QQ:123747109

中共广东药学院党委组织部

2011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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