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关于组织我校2011年干部下基层驻农村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10-12-10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校区,附属第一医院,各二级学院,部、馆、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省委组织部《进一步做好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驻村干部选拔和管理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11年干部下基层驻农村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干部的意义

选派干部驻村是广东省委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既是推进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和统筹城乡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抓手,是年轻干部锻炼党性、改进作风、增长才干的有效途径,也是深化干部认识制度改革,遵循干部成长规律,构建来自基层一线党政领导干部培养选拔链的迫切需要。

二、人选的条件

政治素质好;年龄原则上40周岁以下;现任处级以下职务;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身体健康。

三、驻村地点、时间及挂任职务

我校干部驻村点是梅州兴宁市石马镇宫前村,驻村时间自2011年1月至12月。

驻村干部是党员的安排挂任村党组织副书记,非党员的安排挂任村委会主任助理。驻村干部的党组织关系编入驻村党组织。

四、有关待遇

驻村期间,驻村干部在学校的有关待遇保持不变,驻村发生的住宿、交通、差旅补贴等费用,由学校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报销。

五、报名时间:2010年12月14日至22日

根据实际,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于12月22日前将报名表(见附表)报党委组织部。

干部下基层驻农村为干部、教师提供了参加社会实践、施展才华的机会,是锻炼干部的工作能力,培养干部艰苦奋斗的工作精神,全面接触了解社会,加快干部成长过程经历的重要途经。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动员优秀干部、教师报名参加下基层驻农村工作。

联系电话:39352096;39352223

广东药学院党委组织部

2010年12月10日

请点击图标下载浏览:

附件

Copyright © 广东药科大学党委组织部 版权所有 粤ICP备050088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