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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院推荐干部参加广东省教育厅部分副处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的通知
日期: 2010-07-12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关于省教育厅公开遴选副处级领导干部的通知》的要求,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的力度,形成富有生机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省教育厅将采取公开遴选的方式选拔3名副处级领导干部。现结合通知的要求,将竞争上岗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原则

坚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二、职位

广东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副处长、广东省教育厅科研处副处长和广东省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副主任(副处级)等3个职位。

三、范围

在省教育厅机关、事业单位、直属学校、高教出版社、广州地区公办高校在编在岗干部中选拔。

四、条件

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6个基本条件;

2.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担任副处级非领导职务;任正科级职务满3年以上;现聘正高职称;现聘副高职称满3年以上;

3.年龄45周岁以下;

4.大学以上学历;

5.近三年年度考核评为称职(合格)以上;

6.身体健康。

省教育厅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任职期内有2次以上年度考核优秀或获得机关“优秀共产党员”等个人荣誉称号的正科级干部任职年限可放宽到2年,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符合公务员调任有关规定。以上年龄和任职年限截止至2010年7月31日。

五、方法和程序

1.报名和资格审查。采取自愿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在报名的基础上,学校党委对报名者进行初审,推荐优秀人员参加竞争。由省教育厅人事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对符合条件者发给《准考证》。时间为7月上中旬。

2.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理论政策水平、写作能力等,闭卷,独立完成,答卷时间为2小时。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研究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时间为7月中旬。

3.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在省教育厅机关干部大会上进行述职述廉演讲及答辩,时间为每人8分钟(演讲和答辩各4分钟),由面试评委根据相关测试要素进行评分。时间为7月中旬。

4.民主测评。面试结束后,由参加会议人员进行民主测评,对面试人员按优秀、良好、中等、一般、较差等5个档次进行评价,然后折算成分数。

5.确定考察对象。按照笔试占30%、面试占40%、民主测评占30%计算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依照综合成绩由高至低按1∶2确定考察对象。时间为7月中、下旬。

6.公示与考察。考察对象在省教育厅及所在单位公示,时间为7天。接着由省教育厅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进行考察。时间为7月下旬或8月上旬。

7.确定人选。根据考察对象的考察情况、工作和职位需要,省教育厅党组研究决定任职人选。时间为8月中、下旬。

8.办理任职手续。按照有关程序办理任职手续。时间为8月下旬至9月。

六、有关事项及联系办法

1、希望符合条件的干部、教师积极报名。

2、报名时间:7月12日-7月14日中午12点

3、报名地点:党委组织部

4、报名要求:报名时须验证工作证、身份证、学历证书、荣誉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各1份,提交《广东省教育厅公开遴选副处级领导干部报名表》(附近期小一寸免冠照片2张)。《报名表》到党委组织部领取或在组织部网页下载。

附:《广东省教育厅公开遴选副处级领导干部报名表》

中共广东药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二0一0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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