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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庆祝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
日期: 2009-09-15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广药组[2009]04号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广东药学院《关于开展新中国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组织开展庆祝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主题党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要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为主题,开展党的历史和光荣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教育、改革开放教育、推进高等教育事业等活动,宣传学习先进典型,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的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

二、活动内容和形式

主题党日活动以二级党组织为单位组织开展。教工党员从岗位工作实际和党员思想实际出发,突出本单位特色,通过学习文献、专题调研、参观历史展览、组织收看爱国主义教育影片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增强活动效果。学生党员结合当代大学生思想状况和时代特色,以党史、国史、校史或其他内容为载体,以学生喜闻乐见、新颖多样的形式组织开展活动。

三、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二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注意安全,周密安排,精心谋划,扎扎实实地推进主题党日活动的开展,保证大多数党员都能参加活动。

2、总结经验,挖掘典型,加大宣传。各二级党组织党组织要认真总结,提炼经验,同时要注意发现和挖掘主题党日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事例;要重视对内对外宣传,进一步拓展宣传阵地,创新宣传形式,营造浓厚的国庆氛围。

四、活动经费和使用

1、教工党员的活动经费可在教工党员每年180元的活动费中开支。学生党员的活动经费以2009年6月份组织部党员数据库的在校学生党员为基数,每个学生党员3元,此项经费由学校党委组织部在学生党员专项活动费中下拨。

2、学生党组织的经费要保证专款专用。在活动结束后,持开展活动的发票到组织部统一报销。没有开展活动的学生党组织,视为自动放弃经费。

五、上交总结

请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及时总结主题党日活动有关情况,并于9月25日(周五)中午12点前将活动总结文字资料版(含电子版和纸质版)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其中含学生的二级党组织另外还需上交DV(或ppt)版总结。

学校党委组织部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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