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
为切实做好今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组织档案转移工作,保证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组织档案转移工作的顺利完成,避免组织档案丢失、组织关系转接不及时等现象,现将今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8年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转移继续由各党总支统一到党委组织部办理,办理流程如下: 1、为便于学生党员党建工作的开展,各党总支指定一人(学生党员党建工作联络员)集中负责学生党员的管理工作,并由此人专门负责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转移工作。联络员信息于6月4日前报党委组织部。 2、收集毕业生党员情况,认真填写《广东药学院2008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情况登记表》(附件1),并于6月9日前报组织部。 3、《登记表》经组织部审查并统一编号后,领取空白《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以下简称《介绍信》),并按《组织关系转移情况登记表和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填写说明》(附件2)填写《介绍信》。(6月10-12日) 4、将《介绍信》送组织部审核并加盖公章。(6月13、14日) 5、拿回《介绍信》正文并转发至每位党员。(6月15日) 6、党员凭《介绍信》到接收党组织办理组织关系转移,并由接收党组织将回执联邮寄或传真至党员原所在党总支。 7、学生党建工作联络员将回执收集统计,统计结果上报组织部。 8、联络员统一负责本单位毕业生挂靠党员的管理工作,如毕业生挂靠党员离校后的组织关系转移、信息更新维护等。 二、结合往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和档案转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现就 2008届毕业生党员离校工作作如下要求: 1、加强对毕业生党员的离校教育。组织他们学习党章,重温党的性质、宗旨和奋斗目标,铭记党员义务,增强党员意识,特别是加强他们对党员基本知识的教育。为确保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顺利开展,使每位毕业生了解组织关系转移需注意的事项,组织部将在组织部网页上向毕业生发出《致我校 2008届毕业生党员的一封信》(附件3),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务必将内容传达到每个毕业生党员。 2、明确不同类型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具体方法。对已经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应将党组织关系转往所去单位的党组织,学校原则上不再为毕业生党员保存党组织关系;毕业生党员离校时暂时没有工作单位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原户籍所在地乡镇或街道党组织,也可以将组织关系转移到人才交流中心党组织,但在转移组织关系前一定与转入单位联系协商,经同意后方可转入。 办理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党员和预备党员,经本人提出申请,党组织关系可放在原支部,按照《广东药学院毕业生党员暂缓就业期间管理工作的暂行办法》要求填写“暂缓就业党员承诺书”和“暂缓就业党员联系卡”,必须保持与原党支部的联系,按时交纳党费,按时参加原党支部组织生活,按时提出转正申请,如半年不与党组织联系,作自动退党处理。对于未办理暂缓就业的学生,原则上其组织关系不能留在学校。 3、加强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信息的收集和管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信息的准确性直接影响其介绍信的开具、党员档案的去向、党员信息数据库的报送等问题,因此,要求各党总支提供的信息准确无误,以保证其后工作的开展。同时,毕业生离校后要加强组织关系转移信息的及时更新维护。 4、加强对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的管理,严格按照《广东药学院毕业生党员暂缓就业期间管理工作的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定期与挂靠党员联系、按时收缴党费、规范预备党员转正工作的开展。预备党员暂缓就业期间办理转正须与党组织保持密切联系,预备期满在学校的党支部办理转正。 5、挂靠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程序: 2005年以前毕业(含)挂靠学生党员,如在离校后需将组织关系转出,具体流程如下:与党委组织部联系,确定党员组织关系及党员档案的具体情况;与原二级学院党组织联系,党费交到转出时。(二级学院党组织要开具证明、并将挂靠党员的信息及时更新);带报到证复印件(或接收党组织开具的证明)、二级学院党组织开具的证明到党委组织部办理。 2006年以来的暂缓就业党员解除暂缓就业需转走组织关系的,先联系党支部书记交清党费,然后到所在党总支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毕业前仍未转正的预备党员需自带入党志愿书。 6、在工作不固定的情况下,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工作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党员所去单位党组织健全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所去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去上级单位的党组织,或转到所去单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党员在人才流动过程中将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等暂保存在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的,这些机构的党组织如具备管理条件并经同级地方党委同意,可以接收在人才流动过程中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因某些原因暂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的组织关系,并根据不同情况,组织这些党员过组织生活,收缴党费。 7,毕业生党员档案管理问题。毕业生党员和暂缓就业毕业生正式党员的党员档案和人事档案一并归档,暂缓就业毕业生预备党员的党员档案由二级学院指派老师负责保管。
附件: 1、《广东药学院 2008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情况登记表》
2、《组织关系转移情况登记表和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填写说明》
3、《致我校 2008届毕业生党员的一封信》
广东药学院党委组织部
2008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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