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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08-05-21 信息来源: 点击数:

附属第一医院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我国四川省汶川县发生特别重大地震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害。灾害发生后,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心系灾区,大力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纷纷为受灾地区捐款、捐物,并希望通过交纳大额党费的形式捐款,用于抗震救灾。根据中央组织部及广东省委组织部有关通知精神,尊重和鼓励党员通过党组织表达支援灾区的心愿,接受党员以党费捐款,作为“特殊党费”转送灾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二级党组织要积极引导广大共产党员,充分认识抗震救灾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牢固树立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观念,全身投入支援抗震救灾工作。要坚持个人自愿,尊重和鼓励广大共产党员积极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充分体现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为党分忧、为民解难。 二、各二级党组织要认真做好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的登记,并及时将交纳“特殊党费”的有关事宜通知出差、在外的党员。各二级党组织将党员交纳的“特殊党费”汇总后以附属第一医院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及时上交党委组织部,组织部将及时上交省委教育工委,由省委教育工委统一转交。 党员自愿一次交纳1000元以下“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学院党委组织部将按照原党费上缴渠道,全额上交省委教育工委,由省委教育工委代转灾区。 党员自愿一次交纳1000元以上“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根据党费工作的有关规定,学院党委组织部全额上交省委教育工委,由省委教育工委统一交中央组织部代转灾区,中组部收到款项后将向本人出具“中共中央组织部《党费收据》”,交由有关党组织转本人。 鉴于抗震救灾工作时间极为紧迫,请各二级党组织于5月26日(星期一)前收齐后,连同党员姓名、所在党组织名称、交纳金额等情况一并上交学院党委组织部。 广东药学院党委组织部 2008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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