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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杨新梅同志任职的通知
日期: 2008-03-13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校区,附属第一医院,各二级学院,部、馆、处、室,直属单位: 经学院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 杨新梅同志任工会副主席(主持工作)。 中共广东药学院委员会 2008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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