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切实做好今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组织档案转移工作,保证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组织档案转移工作的顺利完成,避免组织档案丢失、组织关系转接不及时等现象,现将今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转移继续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统一到党委组织部办理,办理流程如下: 1、为便于学生党员党建工作的开展,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指定一人(学生党员党建工作联络员)集中负责学生党员的管理工作,并由此人专门负责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转移工作。联络员信息于5月29日前报党委组织部。 2、收集毕业生党员情况,认真填写《广东药学院2007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情况登记表》,并于6月6日前报组织部。 3、《登记表》经组织部审查并统一编号后,领取空白《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以下简称《介绍信》),并按《组织关系转移情况登记表和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填写说明》填写《介绍信》。(6月13、14日) 4、将《介绍信》送组织部审核并加盖公章。(6月18、19日) 5、拿回《介绍信》正文并转发至每位党员。(6月20日) 6、党员凭《介绍信》到接收党组织办理组织关系转移,并由接收党组织将回执联邮寄或传真至党员原所在党总支。 7、学生党建工作联络员将回执收集统计,统计结果上报组织部。 8、联络员统一负责本单位毕业生挂靠党员的管理工作,如毕业生挂靠党员离校后的组织关系转移、信息更新维护等。 二、结合往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和档案转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现就 2007届毕业生党员离校工作作如下要求: 1、加强对毕业生党员的离校教育,组织他们学习党章,重温党的性质、宗旨和奋斗目标,铭记党员义务,增强党员意识,特别是加强他们对党员基本知识的教育。为确保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顺利开展,使每位毕业生了解组织关系转移需注意的事项,组织部将在组织部网页上向毕业生发出《致我校 2007届毕业生党员的一封信》,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务必将内容传达到每个毕业生党员。 2、明确不同类型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具体方法。对已经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应将党组织关系转往所去单位的党组织,学校原则上不再为毕业生党员保存党组织关系;毕业生党员离校时暂时没有工作单位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原户籍所在地乡镇或街道党组织,也可以将组织关系转移到父母所在单位党组织,也可以将组织关系转移到人才交流中心党组织,但在转移组织关系前一定与转入单位联系协商,经同意后方可转入;办理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所在党组织(可挂靠两年),由原党组织负责管理和教育,待确定单位后再转移组织关系。对于未办理暂缓就业的学生,原则上要将其组织关系转出,如学生存在实际困难,可申请将组织关系留在学校,各党总支要将这些申请组织关系留校的党员信息收集统计,并上报组织部,以便对这些党员的档案作妥善处理。 3、加强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信息的收集和管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信息的准确性直接影响其介绍信的开具、党员档案的去向等问题,因此,要求各党总支提供的信息准确无误,以保证其后工作的开展。同时,毕业生离校后要加强组织关系转移信息的及时更新维护。 4、加强对组织关系挂靠我校的毕业生党员的管理,定期与挂靠党员联系、按时收缴党费、规范预备党员转正工作的开展。挂靠我校的毕业生党员,如在离校后需将组织关系转出,具体流程如下:与党委组织部联系,确定党员组织关系及党员档案的具体情况;与原二级学院党组织联系,党费交到转出时。(二级学院党组织要开具证明、并将挂靠党员的信息及时更新);带报到证复印件(或接收党组织开具的证明)、二级学院党组织开具的证明到党委组织部办理。 各二级学院党组织请将此流程向挂靠党员说明,以避免给挂靠党员办理组织关系带来不便。
附件: 1、《组织关系转移情况登记表和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填写说明》
2、《致我校 2007届毕业生党员的一封信》
3、《广东药学院 2007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情况登记表》
广东药学院党委组织部
2007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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