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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我院第三批“十百千万”干部下基层驻农村的通知
日期: 2007-12-20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系、部、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广东 省委九届五次全会作出的组织“十百千万”干部下基层驻农村的决定精神,省委下发了《关于做好选派第三批“十百千万”干部下基层驻农村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要求各单位做好干部下基层驻农村的选派工作。 2005年、2006年我院共选派6名干部驻梅州市梅江区干光村开展工作,经过近两年的努力,取得明显成效,推进了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和固本强基工程的有效措施,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受到了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普遍欢迎。“十百千万”干部下基层驻农村为干部教师提供参加社会实践、施展才华的机会,锻炼干部的工作能力,培养干部艰苦奋斗的工作精神,是干部成长过程经历的重要阶段,我院将干部到基层锻炼作为干部晋升的考核内容。 按照省委“坚持每年选派一批,实行一年一轮换”的要求,现就做好选派第三批“十百千万”干部下基层驻农村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选派第三批下基层驻农村干部的数量要求 我院选派干部 2名。下基层驻村的组长担任村党组织副书记,组员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 二、 选派第三批下基层驻农村干部的素质要求 按照省委要求,第三批驻村干部将负责驻点村巩固提高前两批驻村成果,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任,为便于更好地开展驻村工作,我院高度重视第三批驻村干部地选派工作,切实把责任心强、作风扎实、沟通协调能力好、群众基础好、有一定基层工作经验和培养前途的党员干部选派参加驻村工作。原则上组长由处级或科级干部担任,组员由科级及科以下干部担任。 三、选派第三批下基层驻农村干部地时间要求 按照省委地统一部署,第二批下基层驻农村工作和第三批下基层驻农村工作在明年 1月进行交接,第三批驻村干部于1月底全部到点开展工作。 现根据我院实际,学院党委要求全院各单位采取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选出合适人选,报党委组织部,最后由党委研究决定第三批 “十百千万” 驻村干部名单 。 请各单位(含个人自荐)于明年 1月6日前将本单位推荐人选报到学院党委组织部(所填表格见附表)。联系电话39352096,39352098。 附表(点击下载) 中共广东药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06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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