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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6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16-05-16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

为顺利做好2016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党籍档案转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流程

2016届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转移由各党二级党委、党总支统一到党委组织部办理,办理流程如下:

(一)整理入党志愿书,明确党员材料保存方式

各二级学院要整理好毕业生党员入党志愿书,明确党员材料保存方式。其中正式党员党员材料(不包括暂缓就业且申请组织关系留校的党员)移交到就业指导中心档案室放入学生人事档案袋,预备党员党员材料加盖二级党委(党总支)公章密封后由学生自带。办理了暂缓就业且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党员(包括预备党员和正式党员),党员材料由二级党委(党总支)负责保管。

正式党员要求自带党员材料的,必须在5月31日前提出申请,由二级学院做好登记并汇总名单报给就业指导中心档案室。凡没有提前申请,党员材料移交就业指导中心档案室后,不再办理自带。

以上工作做好后填写《广东药学院毕业生党员档案保存方式登记表》(附件1)(6月5日前完成)。

对尚不具备入党条件、不能发展入党的积极分子和培养对象,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要将其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培养考察等材料归档、密封,由个人自带,以便在新的工作单位继续培养。

(二)收集毕业生党员情况,按照《组织关系转移情况登记表和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填写说明》(附件2)认真填写《广东药学院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情况登记表》(附件3),加盖二级党委(党总支)公章,于6月5日前报党委组织部,电子版发送至gdyxyzzb@163.com。《登记表》审核通过后,由二级党委(党总支)填写并打印《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以下简称介绍信),送党委组织部盖章。(6月13日前完成)

(三)二级党委(党总支)将介绍信第2、3联发给毕业生党员,并督促其在有效期内及时凭《介绍信》去接收党组织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并由接收党组织将回执联邮寄或传真至党员原所在二级党委(党总支)。各二级学院将回执收集统计,对没有及时返回回执的党员,党支部书记要及时跟踪。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要在920日前汇总回执回收情况。

二、2016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要求

结合往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和档案转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现就2016届毕业生党员离校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对毕业生党员的离校教育。为确保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顺利完成,务必使每位毕业生党员了解组织关系转移的注意事项,组织部向毕业生发出《致我校2016届毕业生党员的一封信》(附件4),请各党二级党委(党总支)务必将内容传达给每个毕业生党员。

(二)明确不同类型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具体方法:

1.已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应将党组织关系转往所去单位党组织。

2.毕业生党员离校时暂无固定工作单位的,为方便毕业生党员过组织生活,在坚持自愿原则的基础上,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原户籍所在地乡镇或街道党组织,也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人才交流中心等党组织。

特别提醒:所有毕业生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前一定要与接收党组织联系,明确介绍信的抬头及具体内容写法,并且务必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到接收党组织报到,将介绍信第三联回执及时传真或邮寄给党支部书记。由于接收单位发生变动、个人信息填写错误、组织关系介绍信遗失等原因,导致组织关系不能接收的,须在有效期内到原党组织说明情况,提供原凭证申请重新开具介绍信。

3.办理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党员,经本人提出申请,党组织关系可继续保留在原党组织,时间不得超过2年。由其本人按《广东药学院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管理办法》(附件5)要求填写《暂缓就业党员承诺书》和《暂缓就业党员联系卡》。暂缓期间必须与党支部保持密切联系,按时交纳党费,按时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预备党员按时提出转正申请等。如无正当理由,半年不缴纳党费不参加组织生活,将按照党章等有关规定处理。对未办理暂缓就业的学生,原则上其组织关系不能留在学校。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要及时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学生的毕业生党员编入一个支部,安排专人定期联系,掌握其去向、现状等,开展形式多样的组织生活,努力使每名党员都能与党组织保持联系,对其中的预备党员,要根据有关规定做好转正工作,并把相关情况及时填在《暂缓就业党员联系卡》上。

(三)加强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信息的收集和管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信息的准确性直接影响其《介绍信》的开具、党籍档案的去向、党员信息数据库的报送等问题,因此,要求各二级党委、党总支提供的信息准确无误,以保证其后工作开展。

(四)毕业离校后组织关系保留在学生的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转移程序:先联系所在党组织交清党费,由二级党委(党总支)审核《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联系卡》并签署意见后,领取密封好的党籍档案,到党委组织部开具《介绍信》。

(五)毕业生党籍档案管理问题。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要安排专人负责党籍档案的管理工作,移交给就业指导中心和个人自带的材料要做好详细的登记。

(六)研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要重视研究生党员的组织关系转移工作,专人负责、专人落实。

工作中有何问题请与党委组织联系。

联系人:杨彬; 联系电话:39352223

附件:

1. 广东药学院毕业生党员档案保存方式登记表

2.《组织关系转移情况登记表》、《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填写说明和介绍信模板

3. 广东药学院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情况登记表

4. 致我校2016届毕业生党员的一封信

5. 《广东药学院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管理办法》(含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联系卡和暂缓就业党员承诺书)

广东药科大学党委组织部

2016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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